撰写评论文章怎么写科技发展的利大于弊
在11月8日上午举行的第六届浙江中国民营企业峰会上,当代民营企业发展困惑成为各民企代表热议的话题
在11月8日上午举行的第六届浙江中国民营企业峰会上,当代民营企业发展困惑成为各民企代表热议的话题。“我们的开放观是以引进为目的的,国外的开放观是以占领为目的的。这样正好迎合了他们的战略需求,市场换技术,优惠换投资,开放换合作,大面积洋品牌覆盖中国市场,最后消费者成了洋货的俘虏。其实消费者只要多买一件国货,民营企业日子就不会难过。消费者不爱国货是我们最大的困惑。”民营企业家们表示,在过去三十年中,个别民企的确在质量有过“闪失”,但三十年的历练,“中国制造”的烙印已经打上国际认证的标识。(11月8日中新网)
当前,由于金融危机等影响,国内一些企业的日子并不好过,产品难以卖得出去。正如有民营企业家所说,如果消费者多买一件国货,国内企业日子就会好过一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买国货科技发展的利大于弊,是消费者帮助国内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善举。
但有企业家说中国消费者不爱国货,这样的看法并不是很正确。当前,的确有不少人不怎么愿意购买国货,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不爱国货。因为一些国货的质量、服务等难以和进口产品相比,所以一部分人才不得已选择了国外产品。如果国货的质量和服务能够跟得上去,肯定很多人都会选择国货的。
更重要的,是需要最大“消费者”—政府部门领航。当前科技发展的利大于弊,可以说政府是最大消费者,每年的政府采购经费都是惊人的。如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已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长到2007年的4000亿元。尽管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优先购买本国产品。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很多地方政府在采购时对本国产品还是有着歧视,尽管本国产品的质量并没有什么问题。
有媒体报道,今年年初安徽省公布的2008年政府采购清单,进入采购目录的几百种商品撰写评论文章怎么写,几乎全是价格昂贵的进口或国产名牌,其中进口货占80%以上。另据报道,目前,我国的政府汽车采购正以每年100亿元的速度增长,在2006年总值为3000亿元的政府采购目录中,汽车以700亿元占了近1/4。近年来,虽然奇瑞、吉利等自主品牌开始进入政府部门,但大众、丰田等合资品牌仍是最大的赢家,自主品牌在政府采购中所占的比例极小。
当前,如果最大消费者—政府部门能够爱国货、使用国货,那的确是帮助国内企业应对金融危机的有效举措。因此,在目前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有必要对政府采购实行一些硬性措施,不能是简单的规定优先购买本国产品,而且要规定必须要购买本国产品。如果政府部门能够领航消费本国产品,其他消费者也会在一定程度上跟着消费国货的。 ■
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司司长宋新潮表示,对由于战争原因被掠夺到海外的文物,国家文物局绝对不会采取“回购”的方式。文物局将根据国际公约,在道义上进行呼吁和追溯,希望其返还。对于追回方式,宋司长表示,首先不希望通过拍卖,其次要尊重收藏家意愿。宋司长呼吁,海内外媒体不要炒作此事,炒作的结果,是让那些利用中国老百姓爱国热情投机赚钱的商人获利。(11月9日《京华时报》)
中国有数以万计的文物流失在国外,其中有许多是因战争原因而流失在国外科技发展的利大于弊,这些文物的每一次拍卖都受到了国人的关注。每一个国人都希望这些流失的文物能回家,可是一些国家并没有签署有关国际条约,这就注定了许多文物回家的路是很艰难的科技发展的利大于弊。就拿圆明园兔首鼠首来说,国宝工程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表示,被英法联军从圆明园掠走的鼠首和兔首铜像已现身纽约佳士得“伊夫圣罗兰与皮埃尔贝杰珍藏”拍卖预展,这也意味着两尊铜像几乎无撤拍可能。一旦被拍卖出去,恐怕追回将更加困难。
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会用“回购”的方式。原因很简单,一是我们流失在国外的文物实在是太多,这些文物很多都是无价之宝,我们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钱来“回购”全部的文物。更重要的是,因战争原因而流失在国外撰写评论文章怎么写,都是侵略者的掠夺,都是非法的,文物的主权还是属于中国。如果我们还用“回购”的方式,恐怕就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承认他们的掠夺合法,文物的主权已经不属于中国,这是中国人民不承认的,也是不愿意接受的。
那么对待这些流失在国外的文物,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办?一是我们不能热炒这些文物。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很大的爱国热情,无论是在国外的,还是在国内的中国人,他们都有一颗报国的心,但是一些外国商人和拍卖行,正是利用这一点,热炒这些文物,引导更多的中国人关注这些文物,更多的人参与竞拍,从而炒高文物价格,从中获利。因此,国家文物局博物馆呼吁,海内外媒体不要炒作此事是很正确的。
另外一点,我们应当看到这些流失文物难以回国的,一时还缺少条件回国的,我们也不能强求,强求一方面造成代价很大,另一方面只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因战争流失在国外的文物,都是侵略者掠夺去的,这是中国人的伤痛,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忘记。只要有一件这样的文物一天流失在国外,我们都会有这样的一个见证。这样的见证更能激发中国人的爱国热情。因此一时无法回国的,就让它成为激发全中国人奋发图强的决心,成为更好的爱国教育载体。
属于你的将永远属于你,该回来的终将回来。回来的路无论多么漫长和艰辛,我们都不会放弃,因为在这些文物的身上有都烙有两个字—中国。 ■
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这边厢对“带薪坐牢”的责任追究几成“无头悬案”,那边厢又开始给潜逃两年半的问题官员补发“辞退费”。先来看“带薪坐牢”的新闻:安徽省潜山县综合经济开发区原副主任曹晓明因犯受贿罪获刑9年。然其职务被罢免了半年,竟然每月按时“拿”工资,且其公职、党籍也未被开除撰写评论文章怎么写。直到近日记者将此事通报该县有关部门,这位的工资才被叫停。在记者采访过程中,相关部门都认为本单位不存在过错或过失,这令人感到蹊跷。(11月7日新华网)
岂止是“蹊跷”!一位被判刑9年,“不仅照常领工资,而且其公职、党籍也未被开除”,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众所周知,法律对犯罪分子的最大威力就在于它限制了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剥夺了犯罪分子的一些权利。但是,如果在狱中“清闲”地休息,还能拿工资,“带薪坐牢”这种“不劳而获”的生活,也许会让更多人向往和跃跃欲试。况且,他拿还是纳税人的血汗钱!这个新闻,可谓新豪华版的《与赞美诗》,这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而是闹剧。
再来看乱发“辞退费”的消息:近日,福建省宁德市人事局发函对原宁德市市长助理蓝如春予以辞退,蓝如春正是在陈少勇任宁德市委期间被连提两级予以重用的官员。自2006年初至今,蓝如春不辞而别,失踪至今仍杳无音讯。为此,宁德市政府对其按市政府办公室科员给予辞退处理,辞退费按照本人标准工资额的80%,按24个月计算发放,从2008年3月起执行。(11月6日《广州日报》
按照常理,企业辞退员工,按有关规定发给其“辞退费”是情理之中的事。然而,作为牵涉到官员案的“问题官员”,在因“逃避调查”而“失踪”两年半之久,岂能按“擅自离岗”处理,且发给其两年的“辞退费”呢?这不仅是明摆着的“自作多情”,而且是在拿公共财政开玩笑。
人们常说,管理是现代社会一个普遍的通用的器官。然作为财务管理的“器官”,如果“眼”、“耳”、“鼻”同时失灵,就必然会造成此类乱象发生。财政资金,由人民以纳税的形式庄重地缴给政府科技发展的利大于弊,对这些来之不易的血汗钱,管理者在每个重要环节都必须给人民一个交代。因此,“带薪坐牢”与乱发“辞退费”均折射出财政管理的乱象。
当前,需要“困难补助”的百姓千千万万,怎么也轮不上给服刑犯与“问题官员”们发“困难补助”吧?无论如何,“有关部门”也不能无耻到让服刑犯和“问题官员”享受“带薪坐牢”或发“辞退费”的非常待遇。哪怕多发一天,都是财政监管的失控和纳税人的耻辱。当闹剧谢幕,舞台没有打扫干净,也不能算结束。如果留下一片狼藉,没有一个结果,受伤是就不仅是公共财政了,还有和民心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