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一等奖名单黑科技搬运工科技宣传文案长文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科技一等奖名单,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6,241,435.40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电线电缆是用来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电机、仪器、仪表,实现电磁能量转换所不可或缺的一大类电工产品,是电气化、信息化社会中重要的基础性配套产业,被称为国民经济的“血管”与“神经”,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具有用途广泛、品种繁多、门类齐全等特点。其产品广泛的应用于电力、轨道交通、新能源、建筑工程、海洋工程、通信、石油、化工、汽车、船舶及航空航天等各个领域。
电线电缆行业上游主要为铜、铝、光纤、绝缘塑料、橡胶等原材料生产行业,原材料占电线%以上,其中铜和铝更是占到电线%以上,因此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行业毛利率的影响较为明显。铜和铝属于大宗商品,供应充足,但价格波动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对铜、铝进行套期保值操作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线缆下游主要是电力、通信、军工、民用航空、新能源发电及机械自动化装备等行业。行业内企业根据下游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产品开发、设计和试验,并经过一系列测试后进行批量供货,提供产品配套和技术支持等全面服务。电线电缆行业与下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国家关于电网建设和改造、信息网络建设、军费开支、民用航空工业发展、新能源电力装机、工业自动化进程的变化直接决定了本行业未来的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
在我国,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稳步增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科技宣传文案长文,“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落实,以及“补短板、强弱项、优布局、提品质”等宏观政策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投入,带动电力、石油、化工、城市轨道交通、汽车、建筑、新能源以及船舶等行业快速发展。尤其是智能输配电网建设与特高压网架建设投资不断加大,促进我国电线电缆行业实现了高效发展。如今,电线电缆行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第二大配套产业,年销售收入规模达万亿以上。截止到报告期末,我国电线余家,其中规模以上(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企业数量有4000余家,行业内75%以上的企业为中小企业,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绝对的龙头优势。但是,行业内头部企业依托自主创新与技术进步,在部分领域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已经跃居世界前列。根据亚太线缆产业协会和线年全球线强》榜单,其中中国企业上榜达11家。
虽然我国电线电缆行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但相比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产品同质化严重,多以中低端常规线缆产品为主,且选用技术趋同,行业内企业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国内行业前十名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不足10%,而美国前十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70%以上,日本前七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65%以上,法国前5名电线电缆企业占其国内市场份额达90%以上。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线电缆行业结构调整的持续深入,电线电缆企业之间洗牌整合步伐加快,未来我国电线电缆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头部企业的先发优势和规模效应将愈发明显。
近年来,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持续快速发展,引领全球能源转型。在技术创新规模化推广应用等联合作用下,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持续降低,新能源电价补贴逐步实现平稳退坡,部分地区已经具备了平价上网的条件。2022年,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新能源发展,二氧化碳排放力争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风电和光伏行业正迎来发展的新。
海上风电已经在多国的零碳路径中处于至关重要的位置,能源危机和俄乌冲突让各国政府更加认识到能源安全的重要性。《2022全球海上风电报告》预计2022-2030年间全球将新增260GW的海上风电容量,到这个十年末(2030年)全球累计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将达到316GW。到2031年的累计装机容量将突破370GW。预计2030年全球累计漂浮式海上风电装机将达到18.9GW,其中11GW将分布在欧洲,5.5GW在亚洲,其余部分在北美。根据英国、荷兰、德国等国家发布的2030年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统计,目前欧洲地区海上风电的规划项目总容量已超过107GW。
受我国沿海气候影响,我国中大型海风项目的建设周期需2-3年,个别小型项目可在1-2年内完成。由于2021年是国补的最后一年,2019年的海风招标体量庞大,达15.6GW,同比增长225%。海风招标加速重启,规模创新高。进入2022年,随着地方补贴的出台,以及风机大型化加速,带动海风项目收益率提升,需求趋势向好;招标规模创历史新高,装机需求明确。根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我国海上风电招标规模达25GW(含框架竞标),为历史新高且同比大幅增长。截至2022年,我国沿海省市已发布“十四五”海上风电发展规划,整体规划新增装机规模有望突破55GW,2021-2022年我国海风新增装机约21GW,对应2023-25年装机规模约34GW。考虑到部分地区相关海风项目已实现平价上网,海风降本超预期,再结合广东、山东、浙江等地区已出台地补政策支持海风建设,预计海风需求以及新增装机或超过沿海地区规划规模,2023-2025年我国海风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超40GW,2023年在行业充沛的招标量下,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达10GW,同比实现翻倍增长,中长期发展空间广阔。
海缆是海上风电项目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海缆对耐腐蚀、抗拉耐压、阻水防水等性能要求更高。与陆缆相比,海缆铺设于海底,水下情况复杂,需要承受较大水压,因此必须具有良好的阻水和机械性能科技宣传文案长文,防止水分渗透导致海缆发生故障,也需要具备良好的机械性能为,此外海缆还需具有防腐蚀、防海洋生物的能力,保障寿命。目前,海缆占据海上风电总投资规模10%-12%。未来海底电缆价值占比有望进一步提升。随着风电场规模的扩大,海底电缆价值占比呈上升趋势。一方面,规模增大使得远端风电机组与海上升压站的距离增加,场内海缆投资上升;另一方面,规模扩大使得送出海缆所能承受的容量达到极限,需视规模增加送出海缆的回数,增加了送出海缆的投资。预计全国海缆系统市场空间持续增长,至2025年可达385亿元。
光伏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电力方式,将在实现碳中和的各类领域和场景中扮演关键角色。随着光伏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和度电成本的下降,过去十年全球范围内的光伏度电成本降幅超过90%,与风电、天然气、煤电及核电相比,降幅最大,光伏发电全球最低中标电价已达到1.04美分/KWh,装机规模达到GW级的国家数量已由2010年的3个大幅增长至16个,预计未来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目前光伏发电已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成为最具竞争力的电力能源。
根据是否与公共电网相连,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分为独立光伏发电系统(离网式光伏发电系统)和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其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根据建设规模及方式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集中式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光伏系统是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一般接入低于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电网,所发电以就地消纳为主,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性的光伏发电设施。分布式光伏主要用于户用、工商业建筑屋顶,具有投资小、建设快、占地面积小、政策支持力度大等特点。
近年来,以“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为主要特征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随着“双碳”行动方案的实施和“整县开发试点”工作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快速发展。目前光伏发展由补贴驱动向“需求驱动”挺进,进入平价阶段,逐步摆脱对财政补贴的依赖,实现市场化发展,行业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市场化电价环境将助力以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为代表的分布式光伏发展整合资源,实现集约开发。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较快,2015年的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仅606万千瓦,目前已突破1亿千瓦,从结构来看,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占总光伏装机的比例从2015年的14%提升至35%以上。预计未来我国分布式占比有望加速提升。近年来,国家发布了《广东、广西、海南省(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指引》《户用光伏建设运行指南(2022年版)》《关于印发加快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支持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分布式光伏产业的发展前景巨大。
航空高性线缆是性能最优越、安全性最高的线缆产品之一,要求线缆保证高度可靠性、重量轻、耐温高和耐磨性好等特点,此外还应能够耐燃料油、润滑油和其他化学溶剂等,对材料以及制造要求极高。我用飞机保有量与美国存在较大差距,“十四五”期间将加速列装。同时,以四代机为主的结构性升级换装也将为军用航空航天线缆带来巨大的市场增量空间。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军用无人机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局部战争中,基于其广泛的应用前景、深远的战略意义以及成本低等先天优势,各军事强国纷纷加大对无人机的研制和采购力度。按照无人机采购金额占比1%,军用线缆在无人机整机价值量占比1%进行测算,“十四五”期间我用无人机线亿元。除了军用飞机外,民用飞机对航空线缆也有巨大需求。根据中国商飞发布的《2020-2039年民用飞机市场预测年报》,中国航空市场将接收50座以上客机8,725架。2022年国产大飞机C919已开始进行100小时验证飞行,2023年有望投入运营。假设C919达到年产100架的能力,整个“十四五”期间交付370架,按每公里8.1万元测算黑科技搬运工,单机航空线万元,“十四五”期间C919合计牵引的航空线亿元。
2021年,我国通信业整体呈现稳中向好运行态势,行业持续向高质量方向迈进。智慧城市、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业务成为增长第一引擎,5G等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构建,行业融合应用加快创新,在服务民生、支撑企业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充满考验、极不平凡的一年。公司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落实“三个确保”工作要求,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打好“四大硬仗”,使企业发展质态和发展后劲得到明显增强。公司全力聚焦企业经营发展,团结一心,攻坚克难,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企业创新体系,加大海缆、特种光纤、电缆附件和高分子材料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得到了切实提升。
公司将电力行业作为业绩的基本支撑,组织精干力量攻坚突破,股份母公司共取得电力行业排产合同24.2亿元。特别是在国网、南网、电力三产和发电企业开拓上,中标量及合作规模稳居行业前列。三重市场开拓上,成功中标中冶赛迪两年度框架7亿元,与中石化、鲁西化工、山东联盟化工、保利协鑫、中建八局、中建三局、赤峰启辉铝业等一批重点战略客户签订年度框架,中电三韩国SK动力电池、广汕铁路、铁伊铁路、扬农化工、江苏园艺博览会、金鸡湖隧道、合肥长鑫、北京世纪互联、长江存储等一批重大项目的捷报频传,并成功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香港方舱医院、上海方舱医院等提供电缆物资保障,赢得广泛好评。
在国家战略引导下,公司8月份组建新能源项目部,强化新能源项目及相关设备厂家开发。积极与相关设计院所、风机厂进行互动交流,短短四个月时间取得订单2.3亿元,成功开发明阳风电、中车风电、安徽中鑫富能等多家新客户,中标中国电建北京勘测院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国家电投五凌电力黎平县光伏电站、江苏日出东方灌南光伏等过千万的新能源项目。
装备市场方面。公司成功推进与振华重工战略合作,成功开发中国电信、北京世纪互联等战略客户,电气装备、航空航天、通讯装备等装备类客户取得排产订单5.71亿元。
核电市场,成功获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和一号1/2号机组)两千多万元订单,并成为国电投核电供应链唯一电缆企业成员。
航空航天市场,成功服务了ARJ21、C919、AG600等机型,完成了一飞院、601所和洪都650所等10多个项目的研发和市场推广工作,形成新产品销售额2100余万元。
在研制高速飞车全尺寸试验线高压串接电缆、零磁通铰链电缆和电气集成模组过程中,公司成功攻克中低压薄壁低真空适应性脉冲电缆的技术难题,为世界领先、中国首创的超高速低真空管道磁浮交通系统全尺寸试验线的首次超导航行试验的成功做出了贡献。
公司克服市场疲软等不利影响,优化合同结算方式,不断调整客户结构,抢抓货款回笼。截至12月底,股份母公司在外货款23.6亿元,比年初29.03亿元减少5.37亿元,下降18.5%。逾期一年以上货款4993.85万元,比年初6605.78万元减少1611.93万元,下降24.4%。公司组织力量对重点疑难货款开展非常规清收,清回疑难货款近1.5亿元。股份母公司在外货款占比,从年初21.46%下降到目前的17.27%。尤其是12月份,实现回笼15.3亿元,超预期完成任务,公司现金流情况持续改善,在外货款风险不断降低。
2022年公司完成中压制造部MES再提升的软件开发计划,计划下达、排程管理、报工管理的电子化率已达90%,实现生产全过程可追溯;法务管理平台、运行比价平台、产品发货车辆排队叫号系统均已上线试运行;大数据中心项目、云桌面项目均已正式启动;数智化财务建设项目有望2023年二季度建成并投入使用,将极大的提升工作效率。宝胜海缆成功获评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宝胜股份顺利通过了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认证。
宝胜股份连续13年入围财富中国500强,连续9年入选中国电线电缆产业竞争力企业“十强”,连续3年被评为全球线缆行业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并成功入选亚洲品牌500强、中国能源(集团)500强、中国机械行业500强。公司在行业中的知名度、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主营电线电缆营收规模稳居行业前列。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紧紧围绕机载系统决策部署,强化责任目标落实,扎实推进提质增效、节本降耗、风险管控等一系列工作,企业经营业态全面向好。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4.82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4.94万元,同比扭亏为盈。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3月14日上午10:3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马永胜先生、张航先生、卢之翔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生长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6,241,435.40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和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七、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张利军先生和裴力先生事前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会议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对经营者实行与企业经营成果挂钩的年薪收入分配政策,薪酬方案合理。我们同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2023年薪酬标准。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770,0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开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用途,保证现有生产经营工作及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
十、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对3家全资子公司及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87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6,9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5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二国家科技一等奖名单、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三、会议以11票同意国家科技一等奖名单、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监管政策规定和结合自身经营需求,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体系,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有效,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已覆盖了公司所有业务流程、子公司、各部门以及分支机构,涵盖了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环节,内部控制总体上是有效的。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28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3年3月14日下午15:30,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6,241,435.40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与上述关联方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6,241,435.40元。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76,241,435.40元,公司没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形式的分配。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股份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2023年度预计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和部分参股公司、公司母公司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57,860.00万元,2022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6,266.44万元。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生长山先生、宋宇峰先生、闫修辉先生、马永胜先生、张航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开关柜、母线槽、桥架的制造,服装加工,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集团现持有公司31.90%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航空工业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宝胜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系统集成”)为宝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钢结构、机电工程科技开发及系统集成;建筑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铁路电气化工程、机场场道工程、特种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及各种金属构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销售;电力工程设计、安装;输变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新能源电站设计、制造、销售、安装、投资、运营;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智能立体停车系统设计、安装、技术服务;机械式停车设备制造、销售、安装、维修、改造、运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材(ALC板)及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安装、销售;电线、电缆集成销售;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电气产品及成套、消防设备的销售,建筑智能化弱电设备的开发、销售及工程承包;脚手架设计、制造、销售、租赁;智能家俱设计、制造、集成服务及家俱的板材、五金件材料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系统集成为宝胜集团的控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江苏宝胜建筑装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潢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桩基工程施工;水暖器材销售;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水资源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汽车维修服务(大型货车、小型车辆);货物配送黑科技搬运工、联运、仓储、包装、搬运、装卸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保险及有关国际代理业务);汽车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无船承运业务;船舶港口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有利于维持公司及控股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及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存在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发出了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我们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存在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且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3家全资子公司及4家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本公司预计对3家全资子公司及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4,87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为帮助子公司获得资金支持,满足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向3家全资子公司及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事项如下:
1.担保授权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34,870.00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6,92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7,950.00万元。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担保、履约担保等金融担保方式。
3.本次担保授权下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和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之间不能相互调剂使用。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特种线缆、电器材料、高温氟硅塑料、电子电器配件、温度、多媒体数字接口产品、航空线束、军工线缆、电力电缆、新能源线缆、连接器、充电桩、充电枪、充电插座、线缆连接器、汽车电子配件、电子产品、电线电缆用导体、铜制品、铝制品(不含冶炼);电线束加工;固体废物处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运(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电缆和电缆系统产品,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从事本公司自产产品以及同类产品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铜制品、铝制品(不含冶炼)制造、销售;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危险废物经营;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科技宣传文案长文、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节能管理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机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污染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线、电缆;机械加工;电工设备销售及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导线、金具、绝缘子、避雷器、通信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太阳能光伏组件、连接器、支架、风力发电设备、铁路信号缆、铁路用贯通地线及相关材料和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设计、安装、技术服务;铜、铝、铜合金、铝合金、镁合金、镁合金铸造及板、管、型材加工技术的开发、加工、销售、安装、服务;电线、电缆监测管理系统、输电线路监测管理系统科技宣传文案长文、变电站监控系统、温度测量设备、网络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技术服务;光伏发电系统、分布式电源、微电网的设计、运行维护的管理服务;送变电工程设计;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及相关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输变电、配电、通信、光伏发电、分布式电源工程总承包;网络传输系统开发与应用,光电源器件设计、装配、中试、测试,光纤、电讯、电力传输及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输变电工程所需设备的成套供应,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企业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并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转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本次担保包含为宝胜宁夏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的借款提供1.0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塑料绝缘控制电缆、架空绞线、挤包绝缘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销售;特种电缆制造销售;铜材、铝材、电缆材料及其附件加工、销售及售后安装服务;对外贸易(出口国营贸易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将按照担保授权,视子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安排的实际需求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条件以及反担保安排(如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和授权的事项,符合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为有效,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在股东大会通过担保授权后,还将视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担保授权项下的具体事宜;担保授权的安排有利于在本公司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可有效推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9,769.6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62%。上述担保中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26人,其中合伙人166人,注册会计师94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1年度业务收入18.63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6.3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6.35亿元。2021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97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58.71亿元国家科技一等奖名单,收费总额2.48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 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0-2022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2022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3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大信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继续聘请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其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科技宣传文案长文,不需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地址:江苏省宝应县苏中路一号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人:张庶人,联系电话,传真。
(三)登记时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异地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线前送达公司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