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真创新大赛官网生活创新实例大数据应用场景大全创新方法与应用论文
近年来,国内不少电视剧、电影、原创文章、歌曲、海报纷纷陷入“抄袭”风波,例如已经影视化的《宫锁连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生活创新实例、《锦绣未央》、《少年的你》,或被广大网友甩出各种雷同证据,或已被法院“实锤”判定为抄袭,永远地钉在了创作界的耻辱柱上
近年来,国内不少电视剧、电影、原创文章、歌曲、海报纷纷陷入“抄袭”风波,例如已经影视化的《宫锁连城》、《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生活创新实例、《锦绣未央》、《少年的你》,或被广大网友甩出各种雷同证据,或已被法院“实锤”判定为抄袭,永远地钉在了创作界的耻辱柱上。
48万起抄袭案中,仅不到3成全部或部分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抄袭者败诉后平均赔偿2.8万——除了骂名,他们所受的惩罚真的不多生活创新实例。这背后,可能与“抄袭认定难”有关。今天,不妨跟随四象,一起谈谈“抄袭维权这件事儿”。
说起国内影视作品抄袭,不得不提到一个人——“知名编剧”于正。2014年4月,琼瑶公开控诉于正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其早年作品《梅花烙》。面对多项实锤,于正坚称内容相似“只是一次巧合”。直到同年12月生活创新实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正的行为构成侵权,判决于正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与其他4名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
类似的抄袭事件,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但并不是每一位原作者都像琼瑶阿姨一样“幸运”。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对2019年10月28日以前的48万起抄袭案件分析后发现,近一半由原告撤诉,仅有约1/4的案件“全部或部分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在中国,当作者难,当原创作者难,当一个被抄袭了还能勇敢维权的原创作者那是难上加难。原因很简单:不划算。
四象算了一笔账,一个被抄袭的作者如果要维权,折腾一通下来,能得到的赔偿平均只有28171元。原创作者打官司打了一两年,被告赔的钱可能都不够自己为了维权花出去的钱。
有“抄袭之王”之称的《锦绣未央》抄了200多部小说,被包括知名作家温瑞安在内的12位原告作家告上法庭,整个过程历时2年之久,最终虽然原告全部获胜,但获赔金额却不尽如人意,原告中获赔最高的温瑞安被赔偿15万。不得不说,这点钱与《锦绣未央》改编成电视剧后获得的收益相比,简直九牛一毛。
最让人气愤的是,抄袭被实锤,并没有影响他们继续恰烂钱,毕竟“黑红也是红嘛”。这仿佛在着更多人:搏一搏,单车变摩托;只要脸皮厚,就不用奋斗。
郭敬明抄袭庄羽作品,已经被法院判决败诉仿真创新大赛官网,但是郭敬明咬死了不承认抄袭仿真创新大赛官网,继续办杂志、当导演拍电影,还和陈凯歌、赵薇并肩坐在综艺《演员请就位》、《演员请就位2》的评委席上,指点江山;流潋紫的《甄嬛传》部分内容照抄匪我思存的小说,连错别字都抄,出了这种连小学生都不好意思干的事,也能靠《如懿传》继续恰饭。
而那些原创作者,却因为胜诉难、赔偿低,即便胜诉也不能改变现状,弄得身心俱疲,不得不选择放弃。毕竟,倒贴钱维权,一次两次还行,次数多了谁能顶得住啊?
早年的“小学鸡模式”通常一字不落的照抄,一眼就能被看穿;但现在,互联网检索已经极为发达,以前那种“直接抄”太过明目张胆,于是抄袭者又动了歪脑筋——“我多抄几本再稍微改改不就行了!”
这样一来,法官就头疼了,100%照抄是抄袭,那“融梗”还算不算抄袭呢?很多网友可能凭借着朴素的价值观,认为“当然算抄袭啊”,但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来看,还真不一定。因为在一本小说、一部动漫或者其他作品里,不是所有的内容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创新方法与应用论文,只有抄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内容才叫抄袭。
看到这些熟悉的套路,就算是10后的小年轻,脑子里也能浮现出N部相似的电影或电视剧。而这些题材和桥段,都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因为太常见了。如果要保护霸道总裁剧这个题材,那就意味着世界上只能有一部霸道总裁剧,其他人再拍都是侵权。
霸总、轮回等相同套路大数据应用场景大全,顶多算作“没新意”;大段大段地抄,或者抄了原作品的“创新点”,构成了“实质性相似”,这才算“抄袭”。学术论文认定抄袭也是一样的思路,允许一定程度上引用和借鉴他人的观点,但主体部分必须有创新。
小学生写一句“我家门口有两颗枣树”创新方法与应用论文,就平平无奇。但由鲁迅写出来,就相当有创意。小学生和鲁迅之间的文学水平,差着十万八千里。具体怎么判断算不算“创新点”,实在是太难了,到现在法律界的大佬们还在探讨这个问题,一定程度上也算“抄袭认定难”的一道槛。
至于“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法院判决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思路。在“《锦绣未央》侵害著作权系列纠纷案”中,法院这样认定抄袭——两部小说“均使用了独特的比喻或形容的具体表达”、“均采用相同或类似的细节描写来刻画人物或事物”、“描述同一历史故事,采用大量相似语言的相似组合和转折”,可以判断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既然抄袭认定标准这么“玄乎”生活创新实例,那还有没有其他方法能够打击那些猖狂的抄袭者呢?有,那就是提高违法成本。
成年人都知道要衡量利弊,郭敬明、于正这些抄袭者之所以肆无忌惮,在违法的边缘来回试探,还不就是因为觉得“抄袭了也无所谓”——反正赚的钱足够多,抄袭赚个大几百万、几千万,那赔个几万、几十万又算得了什么?
为了打击这种恶意的抄袭行为,很多国家都通过提高侵权赔偿金额、制定针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说白了就是,只要有人敢恶意抄袭,法院就罚到他再也不敢抄。
虽然中国的著作权侵权赔偿可能到50万,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上文提到的“原告平均获赔28171元”可能才是常态。
由上图可以发现大数据应用场景大全,尽管各国对于抄袭判赔金额的规定并不相同创新方法与应用论文,但很多国家都规定了侵权赔偿的阶梯式标准——如果无意中抄袭,赔偿数额就低;如果多次抄袭、故意抄袭,而且通过抄袭赚了很多钱,那就会面临普通侵权数倍的天价赔偿。
以美国为例,如果被法院认定抄袭,除了要承担惩罚性赔偿金,还可能包括补偿性赔偿金、承担原创作者的律师费等等费用,综合下来,结果可能是天价金额。
2015年,美国洛杉矶法院判决Robin Thicke的热门歌曲《Blurred Lines》涉嫌抄袭,这首歌和已故灵魂歌手Marvin Gaye1977年的作品《Got to Give It Up》有8个相似之处,Robin Thicke最终被判罚740万美元(约4634万人民币)的赔偿金,成为美国音乐史上版权纠纷中赔款金额最高的案件。
这种巨额赔偿对于国内原创作者来说真的是可望而不可及,因为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规定针对抄袭行为的著作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而赔偿标准的差异大数据应用场景大全,背后其实也体现了对抄袭的态度。
在国外,知识产权制度建立的时间更早,民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也更强生活创新实例,对抄袭的容忍度也就更低;而在国内,每一次出圈的抄袭事件,总有人积极地为抄袭者开脱、洗地,好像他们心爱的“作者”通过复制、粘贴、融梗的方式“组合”出来一本小说、一张海报,并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但事实真是如此吗?如果抄袭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和道德谴责,反而被默许生活创新实例、放任甚至是鼓励,哪个原创作者不会寒心?今后谁还会熬夜写小说、画动漫、出设计图呢?
所以,请不要再说“抄袭无所谓”,每一次对抄袭行为的默许,都是在削弱原创作者的创作热情。即便不为原创者发声,也不要站在抄袭者这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