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从身边生活开始应用创新算创新吗
这本书的作者马特·里德利是英国科普作家、科学家,因在科学、环境学与经济学领域的著作而闻名,著有“基因三部曲”《基因组》《先天后天》《美德的起源》,以及畅销书《理性乐观派》《自下而上》,被《福布斯》杂志称为英国的尤瓦尔·赫拉利
这本书的作者马特·里德利是英国科普作家、科学家,因在科学、环境学与经济学领域的著作而闻名,著有“基因三部曲”《基因组》《先天后天》《美德的起源》,以及畅销书《理性乐观派》《自下而上》,被《福布斯》杂志称为英国的尤瓦尔·赫拉利。
在这本书中,马特·里德利描述了影响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的重大科学发明和技术创新实例,覆盖能源、公共卫生、交通、食品、通信与计算等各大领域,他用娓娓道来的笔触,讲述了诸如蒸汽机和搜索引擎、疫苗和电子烟、集装箱和硅芯片、轮式行李箱和基因编辑、数字和抽水马桶的故事。他以丰富的科技史底蕴、敏锐的直觉、刻刀般的笔力带我们穿越烟雾缭绕的创新荒野,展示历史上那些真实而生动的创新案例,深刻论述了创新的曲折过程,勾勒出一幅磅礴、生动、系统的科学技术进步史画卷。
通过度展现创新生成的社会史,这本书澄清了很多流行于当下但未必正确观点,传达了几个看似不可思议实则理所当然的判断,从而让我们产生一系列关于创新的新的认知。
长期以来,说起创新很多人最先想到的,或许是牛顿在苹果树下的灵光乍现,或者是阿基米德洗澡时福至心灵的“尤里卡时刻”。很多人都认为,人类的发明源于一个个聪明人的突发奇想,或者个别企业的自主创新。马特·里德利在这本书中,通过大量的科技进步史实说明,人类的发明和企业的创新往往是渐进的,是经过许多人共同努力才做到的,无论是当年的蒸汽机,还是后来的飞机和今天的互联网、核酸结构等都是如此。
在瓦特蒸汽机面世前几十年,帕潘、萨弗里、纽科门就已经造出了各式各样的蒸汽机(或雏形),直到瓦特的分离式冷凝器、飞轮和传动轴以及其他改进出现。蒸汽机在得到大面积推广应用之前,同样经历了漫长的渐进式改进,直到在效率和安全上符合实用要求。
计算机的起源同样充满着神秘色彩和困惑,甚至应该说,没有人配得上“计算机发明者”这个美誉——存在着这样一群人,他们都对计算机的发明过程做出了关键性贡献,这些人和这些贡献对整个计算机发明的过程而言,是增量的、渐进的,是相互启发且网络化的,就如同不存在一个孩子变成的具体时刻或地点一样,计算机的发明和出现,也很难用哪一个具体的时刻或地点来界定。
历史学家沃尔特·艾萨克森认为,满足一定标准的第一台机器是电子数字积分计算机“埃尼阿克”,于1945年底在宾夕法尼亚大学开始运行。可在早于“埃尼阿克”差不多两年时间,建造于英国布莱切利园的计算机“科洛萨斯”已经用来破解德国密码。它的建设由一位名叫汤米·佛洛亚斯的工程师主导,他的老板是数学家麦克斯·纽曼,而他们又咨询了密码破解天才艾伦·图灵。那个时候,图灵已经在8号小屋建造了一个叫图灵炸弹的200台机电设备。
楚泽、图灵、冯·诺依曼、莫奇利、赫柏和艾肯,这些在计算机研究领域各自成就斐然的人,谁是计算机的发明者?正如马特·里德利所说,观察得越深,你就越不太可能看到一个突变的时刻,反而只有一系列的小步前进。
创新几乎总是循序渐进的,而不是突然发生的。所谓的“尤里卡时刻”是罕见的,甚至可能是不存在的。
纵览全书即可得出一个基本观点:创新不是一种个别的现象,而是一种集体的、渐进的和混杂的网状现象。如今很多人对“颠覆性创新”相当痴迷,但事实上,创新的过程更像是一种演化、进化,而非一种骤然而至的。在前进的过程中,每一个关键的发明都是建立于前一个发明之上的,并且让下一个发明成为可能。
生发明了白炽灯,这在今天是一个众所周知的历史常识。但是,如果将时针回拨到140多年前,我们就会发现,几乎与此同期,马塞林·乔拔在比利时发明了白炽灯,威廉·格罗夫、弗雷德里克·德·莫莱恩、沃伦·德拉鲁和史旺在英格兰也发明了它。而且,的亚历山大·洛德金、德国的海因里希·戈贝尔、法国的让·尤金·罗伯特·胡丁、加拿大的亨利·伍德沃德和马修·埃文斯、美国的海勒姆·马克西姆和约翰·斯塔尔以及其他人都“发明”了白炽灯。
这些人中的每一个,都在生之前提出或发表了真空的或充有氮气的玻璃灯泡中装上灼热丝的想法,又或者对这种想法申请了专利。
事实上,到19世纪70年代末,共有21个人都宣称自己独立地设计了或极大地改善了白炽灯泡,这还没有把那些发明了协助生产灯泡的关键技术的人计算在内。而且,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彼此正在做发明电灯泡的工作。
当然,生的盛名依旧当之无愧,虽然他可能并不是白炽灯绝大多数组成部分的第一个发明者,但在1879年10月22日那个突然让人发出惊呼的突破时刻,白炽灯散发的光芒,足以照亮创新史的天空。生是那个把所有东西组合在一起的第一人,也是用可行的电力系统技术对煤油灯和煤气灯技术提出挑战的第一人。
就像白炽灯几乎在同一时段在世界很多不同的地方独立地出现一样,农业也是如此。比如,人类至少在六个彼此完全独立的不同地方从事着耕种,它们是中东地区、中国、非洲、南美洲、北美洲和中美洲应用创新算创新吗,以及新几内亚。没有证据表明在这些人中有人从其他人那里得到了耕种的想法,而且在每种情况下作物和栽培的详情都各不相同。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种植小麦的农夫并未影响在中国种植谷子的人,更不要说在安第斯山脉种植土豆的人或者在新几内亚种植甘薯的人了。
更有意思的是,如果通读整个科技创新史,我们就会发现,很多发明者似乎总是在同一时期产生相同的想法。凯文·凯利曾在《科技想要什么》一书中提到,6个不同的人都不约而同地发明了温度计,5个人发明了电报,4个人发明了小数,3个人发明了皮下注射,而自然选择的规律也是被两个人分别发现的。
经由这些同步创新的例子我们可以得知:一是在创新之路上,很少有人是单打独斗的“单兵突进”,创新更多呈现出“并行推进”的态势。只不过我们通常记住的是那些被荣誉加身的幸运创新者,而在他们前面或者周边,那些同样可以被称为创新者的铺路架桥之人却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成为“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陪衬,就像历史将发明白炽灯的桂冠,加诸生一个人身上一样。
二是同一种发明经常不约而同地出现,表现为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一种必然现象。虽然这项创新很可能是渐进的、逐步的,但鉴于其他技术的进步,它必定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就像白炽灯不可阻挡地从各种技术的结合中出现一样,就像果子在某个时段成熟了就会从树上落下一样。不管谁是那个幸运的发明者,它们在此期间被发明出来是必然的,因为它们所依赖的科技水平已经达到了一定高度,只不过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能问世,或者它们的名字和样式会变得不太一样,但是创新依旧会如期发生。
在技术和科学之间,一直以来都被认为存在一种“线性模式”——科学导致技术产生,而技术导致创新的出现。比如在《中国优势:抓住全球创新生态新机遇》一书中,王煜全就认为创新是一个端到端的链条,从科研,到研发,到量产,再到市场,其中大量的学术研究成果便是创新的基础。
但是,马特·里德利在《创新的起源》一书中多处提及一个观点——传统上我们往往认为很多创新起源于基础科学的成果,是基础科学成果的转化带来了创新的爆发,但实际上,有些创新走在了基础科学研究之前,甚至遥遥领先。
在用水力压裂法开采页岩气的创新中,斯坦斯伯格经历多次失败后发现了一种可行的配方,但他却并不知道为何这种配方会奏效。后来地震专家克里斯·怀特利用新的倾斜仪设备追踪了地下水力压裂的进展,才对此做出了科学的解释。在这个例子中,科学紧跟在技术后面,而非相反。
疫苗的接种也是这样。约翰·费斯特、爱德华·詹纳等人先后萌生了故意让人染上牛痘以让他们对天花免疫的想法,利用一种相关但比天花本身危险性更低的病毒进行预防接种。这在今天看来是一种被验证了的巨大创新,但在18世纪却没什么合理依据可言,直到19世纪末,路易·巴斯德才开始解释疫苗接种如何以及为何奏效。
很多创新都是这样,对创新的使用往往先于对它的理解。纵观历史,在没有科学地理解技术和发明为何会有用的情况下,很多技术和发明就已经被成功地采纳了应用创新算创新吗。由此可见,科学并不总是在技术的上游,很多时候,科学上的认识源自试图解释和完善技术创新。在这一点上,《创新的起源》中的观点与《世界科学技术通史》有异曲同工之妙,因为它们都表明,技术的出现和形成远远早于科学。
当然,这不是说基础科学研究不重要,而是强调要回到特定的历史情境来看待科学、技术与创新之间的关系。马特·里德利也在书中澄清,拒绝“科学导致技术产生,而技术导致创新出现”的“线性模式”绝不是抨击对科学研究的资助,更不是抨击科学。科学是人类成就中最丰硕的、无与伦比的成果。在任何文明社会中,科学都值得给予热情的支持创新从身边生活开始,但科学本身就是一个有价值的目标,而不仅仅是一种促进创新的方式,它是一种果实,而非种子。
实际上,科学与技术通常会出现互惠效应:科学促进技术发展,而技术又反过来促进科学进步。最近的研究也发现,约有20%的专利引用了学术科研成果,约65%的专利与科学研究有一定联系,而进行更多基础研究的科学领域最终收获了更多的药物和专利审批。
通过读《创新的起源》一书中那些发明家的故事,可以显而易见地发现,那些改变人类生活的创新,有很多都不是出自受过训练的科学家,而是来自出身卑微的缺乏教育的人。比如,带来纺织业革新的理查德·阿克莱特,给铁路带来性变化的乔治·史蒂芬逊,而托马斯·纽科门等蒸汽机的改进者和发明者只是工匠或者机械师,莱特兄弟是自行车制造商和勤奋的手艺人,没有大学文凭,《巴黎先驱报》甚至曾经说他兄弟俩“不是投机者就是骗子”。
这些身处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创新者,既得不到应有的关注应用创新算创新吗,也得不到充分的资助,往往就是靠着一股子热情和韧劲在支撑。
本书强调,创新往往是自下而上的,而不是靠政府部门的指令。这和《大繁荣》一书作者费尔普斯提出的创新不靠大企业而是靠草根创新和民间创新的观点一致。但也对很多流行的观点带来了冲击。
就像书中提到的,英国曾盛行讨论一种带点“神创论”色彩的创新观点,即创新是政府发挥才智而设计出的产物,因而政府应该对所指导的创新采取产业化政策。经济学家玛丽安娜·马祖卡托也在《创新型政府》一书中认为,创新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对研发的支持,这些研发具有“使命导向性”。
在《创新的起源》中提到的一个论据是,来自经合组织发表于2003年的一篇引起轩然大波的论文,题为《经合组织成员国经济增长的来源》。该文章系统地回顾了1971~1998年促进经济增长的因素,发现私人资助的研发数量确实影响了经济增长率,而公共资助的研发数量却未对经济产生影响。针对这个发现,可能要用“挤出”效应来解释:政府对研究的资助让研究人员将精力优先放在政府的项目上,而这与优先考虑产业或消费者的需求不相一致。
对个人创新者也是如此,创新并不意味着敢“创”就必然“新”。虽然有些人“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但是创新通常不是一项精心设计的、有计划的或者可以管理的事情,它不能被轻易地预测,主要通过试错得以运行,并且它有时候是在寻找其他东西时被无意中发现的。
你或许想象不到,如今大受青睐的咖啡,曾经遇到过怎样的与禁绝。16~17世纪,咖啡蔓延到阿拉伯、土耳其和欧洲时遭到了激烈的反对,并且经常被禁。1511年,麦加总督凯尔·贝格关闭了在麦加的咖啡馆,焚烧了所有的咖啡豆,并殴打那些喝咖啡的人。16世纪50年代,咖啡传播到伊斯坦布尔,但迅速被苏丹塞利姆二世禁止。17世纪30年代又被穆拉德四世再次禁止。1673年,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国王查尔斯二世试图禁止咖啡馆。到18世纪下半叶,瑞典已经不下五次尝试封禁咖啡,咖啡的运动在瑞典甚至一直持续到20世纪。
这些统治者热衷于消灭咖啡,大概是因为咖啡馆是闲言碎语的温床,因此潜藏着煽动性的言论。而酿造并出售葡萄酒的法国人,以及生产啤酒的德国人,都咖啡这一新的竞争对手,则是因为咖啡会让消费者提神而不是被。在17世纪70年代的马赛,酒商们在医学界找到了盟友对咖啡进行抨击。在一本名为《喝咖啡是否对马赛人有害》的小册子里,咖啡被指为“猛烈能量”注入血液后,会吸收淋巴创新从身边生活开始、加剧肾脏排泄,让人筋疲力尽、酸软无力。
20世纪90年代,瑞土科学家英戈·波特里库斯和其同事经过长期不懈的艰苦奋斗,研制出了黄金大米,旨在减少以大米为主食的人群缺乏维生素A的高发病率,以及由此而导致的高死亡率。后来绿色和平组织称黄金大米带有玉米基因,β-胡萝卜素含量过多,可能有毒。即便150名诺奖得主签署联名信呼吁绿色和平组织“停止针对黄金大米的运动,也停止对经由生物技术改良的作物和食物发起的行动”也无济于事。
移动电话的故事则是政府与行业的既得利益集团联手创新的故事。经济学家汤姆·黑兹利特在《光谱》一书中揭示出,虽然贝尔实验室已经发明并构想出蜂窝移动电话,但反垄断和解协议明令禁止其生产。无线电公共通信运营商强烈反对蜂窝通信技术,唯恐后者与之竞争,摩托罗拉也加入它们的队伍中。就这样,政府与拥有巨大既得利益的裙带公司狼狈为奸,将蜂窝移动服务业务的开展推迟了近40年,人们本可以提前几十年用上手机。
印度生理学家,生物化学家J.B.S.霍尔丹说,“从火焰到飞行,没有一样伟大的发明不被认为是对某些神明的侮辱”。1897年,狄赛尔发明了柴油发动机,直到55岁那年不幸逝世,也没能见到它装在汽车上。在离世前不久写下的一封信中,他倾诉了自己对生命的醒悟。“即便一项发明是成功的,对它的推广也充满了同愚蠢与嫉妒、惰性与恶毒、遮遮掩掩的与公开的利益冲突进行的斗争,要把大量的时间用在与人们做斗争上,这是有待克服的一种殉道。”
这些创新史上的案例,无疑传达了一个事实:任何的发明创造都伴随着痛苦与牺牲,很多我们今天已经习以为常的创新在当时却被广泛地着。恰如谢耘在《创新的》一书中所说,一个具体的创新来到这个世界上后,迎接它的不一定是鲜花与掌声,几乎所有的创新都是伤痕累累的。
所以,马特·里德利在本书的最后坦言,书中记录的创新故事带来的教训是,创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自由。在思想可以相碰并且相融、试验受到鼓舞、人和货物可以自由流动、资金可以快速流向新想法、投资人可以确保自己的回报不会被窃取时,创新才会发生。
创新与生命一样,是宇宙中非常不可思议的现象,因为它是“逆熵”的,它能从混乱中衍生出秩序,从简单演化出复杂,是整个宇宙避免热寂的希望。
尽管除了熊彼特和索洛以外,主流经济学家很少研究它,但几乎所有经济学家都承认,创新才是经济增长的源动力。
可创新又是如何产生的?人类历史的伟大创新总被人们包裹在一层神秘主义的面纱下,瓦特、达尔文、牛顿、巴斯德、乔布斯,创新总是与个体的成就相关。
但本书认为,这不是事实,即便这些聪明的个体不幸夭折,蒸汽机、进化论、万有引力、疫苗和苹果手机仍然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