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对应的8个数字金融科技学数字技术的优点
科技报告是指以积累、传播和交流为目的,由科研人员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能完整地反映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结果和经验的科技文献
科技报告是指以积累、传播和交流为目的,由科研人员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能完整地反映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结果和经验的科技文献。它具有内容翔实完整、时效性强金融科技学、便于交流的优点。做好科技报告,可以及时沟通科技进展情况,进而可以提高科研起点,减少科研的重复劳动,节省科研投入,也有利于科技成果的转化。《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提出数字技术的优点,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科技部于2013年10月11日印发了《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决定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开展科技报告工作。为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科技报告的内涵、建立科技报告制度的目的、组织机制数字技术的优点、开放共享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指导意见》提出,“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金融科技学、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从该定义可知,科技报告有三个特点:
1、科技报告是科技成果的一种表现形式,一种反映科技成果内容与水平的载体。通过科技报告,可以了解该成果的创造性内容,以及该成果是如何取得的。
2、按照规定格式。科技报告应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即按照国家科技部发布的科技报告格式进行编写,便于交流共享。
3、科技报告是一种与图书、期刊、档案等类型文献不同的科技文献,可以传播和查阅。《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提出金融科技学,“项目(课题)呈交的科技报告类型包括:(一)项目(课题)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验收(结题)报告;(二)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验(试验)报告、调研报告、工程报告、测试报告、评估报告等蕴含科研活动细节及基础数据的报告”。前者是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后者是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
《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提出, “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并将科技报告定位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
1数字技术的优点、科研人员的职责。科研人员有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八卦对应的8个数字,有使用科技报告的权利。科研人员应增强撰写科技报告的责任意识,根据科研合同或任务书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科技报告,并对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同时,科研人员在科研工作中享有检索和使用科技报告的权利。
2、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科技报告工作机制,并承担以下三项职责:一是组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二是对本单位拟呈交的科技报告进行审核;三是及时向项目主管机构呈交科技报告。
《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着重强调了项目承担单位的职责,要求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充分履行法人责任,切实做好本单位的科技报告工作”,并规定了项目承担单位要承担三项主要职责:“(一)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管理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技报告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二)督促项目(课题)负责人按要求组织科研人员撰写科技报告,统筹协调项目(课题)各参与单位共同推进科技报告工作;(三)负责本单位所承担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审查和呈交工作”。概括起来就是组织编写、提供条件和审核呈交。
3、地方和部门的职责。地方和部门应将科技报告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管理范畴,并承担以下三项职责:一是在科研合同或任务书中明确项目承担单位须呈交科技报告的具体要求;二是依托现有机构对科技报告进行统一收藏和管理;三是定期向科技部报送非涉密和解密的科技报告。对于涉及等不宜公开的科技报告八卦对应的8个数字,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科技报告密级和保密期限建议,由项目主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确认,并负责做好涉密科技报告管理工作。
4、科技部的职责。科技部承担以下职责:一是牵头拟订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二是制定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三是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科技报告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四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国家科技报告日常管理工作。科技部将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接收、保存、管理和服务职能交给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规定了其主要职责:(一)编制科技报告标准规范,协助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二)开展科技报告的集中收藏、统一编码、加工处理和分类管理等日常工作;(三)建设和维护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开展科技报告的共享服务;(四)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产出进行统计分析,推动科技报告资源的开发利用。
1、从激励的角度,《指导意见》要求项目主管机构“将科技报告的呈交和共享使用情况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以下两项激励:一是“科技部对科技报告撰写和管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适时给予表彰和奖励”;二是“科技报告的共享使用情况将作为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申报成果奖励和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之一”。
2、从约束的角度,《指导意见》提出,“对未按时按标准要求完成科技报告任务的科技项目,按不通过验收或不予结题处理”数字技术的优点。《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还规定,“科技报告用户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专著出版等工作中注明参考引用的科技报告,确保科技报告完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规定,“分散在各相关部门、尚未纳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项目信息要尽快纳入,已结题的项目要及时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系统。未按规定提交并纳入的,不得申请中央财政资助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3、从监管和惩戒的角度金融科技学,《指导意见》提出,“对科技报告存在抄袭、数据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纳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科研信用记录并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另外,为确保科技报告所需经费有保障,《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规定,“科技报告撰写、呈交与管理所需费用应统一纳入相应项目(课题)经费预算”。
一是做好立项查重,即“科技部和项目主管机构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科技报告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做好立项查重数字技术的优点,避免科技项目重复部署”;
二是加强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即“实时跟踪科技项目的阶段进展、研发产出等情况,服务项目过程管理”;
三是科技态势监测,即“对相关领域科技发展态势进行监测,为技术预测和国家关键技术选择提供支撑”;
四是公布成果以促转化,即“梳理国家重大科技进展和成果并向社会公布,推动科技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指导意见》提出,科技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承担国家科技报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国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收藏、管理和共享服务,开展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从这一规定并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看,“相关专业机构”应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并由该所负责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同时,科研人员在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撰写科技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在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上审核并呈交,地方、部门也通过该系统向科技部报送科技报告。科研人员也可登录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八卦对应的8个数字,检索和使用该系统上的科技报告。
科技报告制度是近年来新推出的一项科研管理制度,从科技成果登记的末端管理转向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其主要目的是提高财政科技投入效果的透明度。
吴寿仁,上海市科学学研究所副所长,教授级高工。本文摘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实务》一书。文章观点不代表主办机构立场。